【案情介绍】
丁某和石某是云南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宅基地和数亩农田。2013年因政府进行公路建设,需征收一些居民的土地,丁某和石某的宅基地与农田正好在规划范围内。不久,政府就公示了拆迁补偿方案,但其中对于农田的补偿价格太低,所以未与政府相关部门达成协议。但还没过半个月,政府就迁拆了丁某和石某的宅基地、铲平了他们家的农田。看着自家变成了废墟,丁某和石某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经人介绍,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自接受丁某和石某的委托后,我所律师火速赶往当地调查取证,经过模拟论证确定了维权方案。首先,我所律师敏锐的发现拆迁的时效问题,在征求意见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强拆,而且强拆的手续也不完善,缺乏法律依据。所以我所律师代表丁某和石某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庭审中,我所律师列举多项事实、证据证明政府行为存在违法,政府相关部门面对这些“铁证”显得底气不足,理屈词穷。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责令政府相关部门合理赔偿丁某和石某的相关损失并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
【杰睿说法】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拆迁的流程均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拆迁方往往利用被拆迁方对法律的无知,肆无忌惮的进行强拆,所以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或委托律师,了解和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