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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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积极寻求律师帮助是正解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631人看过

案情介绍

张某、黄某是江苏某村村名,在村里合伙经营了一间门面房,用于日常经营场所。因经营有方,张某、黄某的生意红红火火,收入也还不错。2014年因政府实施旧城区改造,张某、黄某的门店也被划在了改造范围。没多久政府就公示了拆迁补偿方案,但只规定了房屋的补偿方案,对门店经营的损失却只字未提,基于此张某、黄某一直未同意拆迁。眼看拆迁期限将至,出于谨慎,张某、黄某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在接受张某、黄某的委托后,我所律师迅速赶往实地进行调查取证,仔细的查找和研究该如何适用法律,最后制作了维权方案。经过仔细的查找,我所律师发现法律明文规定对于商铺等经营性房屋除了房屋基本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一定的停业补偿。政府相关部门在拆迁补偿方案中未对该类补偿作出规定,属于程序违法。于是张某、黄某在我所律师的帮助下提起来行政诉讼,将政府相关部门告诉了法庭。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政府相关部门在拆迁补偿方案中仅仅规定了房屋补偿内容而未规定停产停业补偿属程序违法,判决政府相关部门撤销已经做出的拆迁补偿方案。

杰睿说法

    在上述案件中,政府相关部门利用被拆迁人的无知,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而大多数被拆迁人在面对强势的政府部门时常常害怕和政府“干仗”,害怕以后受到不合理的待遇。但事情并不会因为被拆迁方的退缩而得以解决,往往被拆迁方退一步,政府相关部门就进一步,面临的处境只会越来越差。所以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像上述案件的张某、黄某一样,勇敢的运用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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