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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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取证,灵活用法,才能运筹帷幄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43人看过

案情介绍

张某是福建省某村村民,2000年在村里建造了一套住宅。2014年5月,张某突然接到了执法局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其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对于突如其来的通知,张某虽然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但出于谨慎,还是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瑞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在接受张某的委托后,我所律师立刻张开了详细的调查,制作了维权方案。经过走访调查,收集了许多人证、物证后,我所律师更加的坚定了维权的信心。一审庭审时:我方提出张某的房屋虽未取得土地规划许可证,但其自2000年建好住宅起至今已有13年,已经过了行政处罚的时效,所以不应再予以行政处罚。执法局则坚持张某的住宅未取得土地证也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就是违法建筑,通知拆除合规合法。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张某的房屋自建成之日起已有13年,已经过了行政处罚的时效,所以执法局被诉行为属程序违法,责令执法局撤销其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

杰睿说法

对于拆迁案件,想要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一定不要放过任何细节。细节往往就是“战局”的转折点,处于弱势的被拆迁方一定不要惊慌,要学会用法律对抗不法行为。这其中就需要被拆迁人和律师的协商合作,用正义的利剑,斩去不法的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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