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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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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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暴力要冷静,依法维权是正道!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5日|分类:拆迁安置 |503人看过

【案情介绍】

肖某是江苏某村村民,在村里有一套宅基地。2013年三月政府启动旧城区改造项目,肖某的房屋被列入了拆迁征收范围。因政府公示的拆迁补偿方案价格不合理,所以一直没有和政府拆迁相关部门达成协议。2013年5月,肖某的房屋被人泼油漆,砸玻璃导致肖某一家担惊受怕,报警也没起作用。6月份,肖某一家突然被人强制赶出家门,眼看着自己家的房屋被推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肖某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我所律师在接手肖某的案子后,经过忙碌的实地考察和调查取证最终制作了具体的维权方案。第一步,先申请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第二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于是我所律师代表肖某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直至法定期限届满,政府也未予以答复。一审法院认为: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第12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确认政府相关部门将应当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行为违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31条的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最终判决政府拆迁相关部门赔偿肖某的损失。

【杰睿说法】

上述案件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在面临这种情况时一定不要慌乱,更加不要冲动,冲动往往只会带来负面效果。以暴制暴终究不是良策,只有通过合法的途径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一定要相信法律是正义的,在律师的帮助下为自己维权,张扬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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