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李某是福建省某村居民,于该县有一套房屋。2013年政府公示了相关补偿方案,李某觉得补偿方案价格太低,显著低于市价,因此一直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过了没多久政府相关部门就将李某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强制拆除。面对拆迁方的种种恶行,李某不知所措,经人介绍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在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迅速了解调查案情并分析研究制作了具体方案。我所律师先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法定期限过后,政府相关部门也未能公开相关信息,于是我所律师代表李某将拆迁方起诉。在一审庭审中,我所律师出具了李某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等证据用以证明房屋建筑合法。拆迁方在庭审中未能提出任何足以证明其被诉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责令拆迁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因房屋已经被拆除,遂判决给予李某合理补偿。
【杰睿说法】
违法强拆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的强势,往往畏畏缩缩,不能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再加上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有时甚至连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还不自知。由此可见懂法的重要性,在面临法律问题困惑时,一定要多多咨询律师,寻求救济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