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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突然注销,你该怎么办?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680人看过

【基本案情】

       张某与1994年第一次申领驾驶证。2017年1月,张某领新证件,有效期六年。当年4月,张某去办理更换驾驶证手续,才知道已经超过了规定期期限。张某被告知,因为他没有提交个人身体健康证明参加年度审验,其驾驶证已经在几年前被电脑系统自动注销,不能办理换证手续,必须重新参加驾驶员考试申领驾驶证。

【杰睿代理】

       我们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颁发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张某依法取得了驾驶证,因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提交了一次身体条件证明,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了张某的驾驶证属违法行为。注销行政许可行为应履行事前告知义务,告知行政相对人有权利进行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的权利。注销决定作出后,向行政相对人送达,并载明救济途径。本案中,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履行了告知义务,所以擅自注销原告人的行政行为违法。

【法庭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方交警部门注销张某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违法。

      二审法院驳回交警部门的上诉,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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