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无论是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保质期间均为6个月。
1、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债权人在应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保证期间)起诉债务人时(一并起诉一般保证人),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执行时效。
如果债权人在应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保证期)没有起诉或申请仲裁,超过第二天,一般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已过,一般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失效,脱离保证责任。
2、如果你是连带责任担保,无约定保质期间的,保证期也是6个月。从债权人向你主张权利(可以是口头要钱,发函、起诉或仲裁)之日的第二天起(如果有还款宽限期的丛宽限期后之日起),他应该在6个月内起诉你。假如6个月内没起诉你,你的担保期就过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这样需要你保留债主向你要钱的证据,录音,口头(但有人证明),书信或函件等。到时候在法庭上举证,证明债主失去了主张你承担保证的权利。假如他让你15天后还款,6个月起算时间是第十六日起6个月。15天叫还款宽限期。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
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理解了保证期间,才能懂的诉讼时效的开始计算之日。不然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间和诉讼时效就很难厘清思路。还要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民法典对没有约定为连带保证责任的一律定为一般保证责任,这也颠覆的担保法的规定,保护了保证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