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待遇有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期工资;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伤残津贴;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11、丧葬补助金等;12、供养亲属抚恤金;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