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花钱请律师,僵局无法解
舍不得咨询费、代理费,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而去民政局办理,当时协议书上写着房子归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承担,债务归男方承担。男方欠款100万元,无力偿还,法院执行女方每月的还贷资金,女方求助无门,为什么?
第一、 这里说明离婚是事实的,真的离婚。
第二、协议也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这里不谈论虚假离婚和躲避债务问题。
第三、尴尬的的局面:
1、协议签订几年内,女方不懂法律,也不去咨询律师,认为签订协议了,房子就属于自
己了,按月归还贷款。
2、房子属于女方吗?准确的说物权不能约定,只能法定。
这样说很多人不明白?
写个协议约定房子归属女方,这个协议本身是有效的,因为是男女双方当时的真实的意
思表示。
但物权不能约定归属,约定物权归属的无效。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在签订协议将房子给女方后,要及时去房产变更登记与女方,这才完成了物权的转移。
但男女双方一致几年内都没有去变更登记,所以房子依然属于男方。男方欠款不还,而女方承担归还贷款的义务,依然是向男方的贷款名下还款,这时候法院强制执行男方名下的还款是于法有据的。也就是等于执行了女方的钱。
这里有两点:一是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女方承当共同责任。二是虽然协议离婚,分割了债务,那只是在男女二人之间有效,对外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更不能对抗法院。
3、如今出现了这样的局面,女方不归还贷款,银行不同意,归还贷款必须按月多归还一
倍(银行花头的很),一半银行抵充当月贷款,一半又协助了法院执行(不协助执行最高一次可以罚款银行20万元)。
如何解开这个局面,提出执行异议吧,很难被法院采纳。而且还有假离婚、转移财产之嫌。
鄙人认为,那就是需要男方尽力归还外欠。如今是男方找不到人,走不通。女方也只好想办法把前夫欠下的钱还掉,房子才能变更登记于自己名下。假如不归还贷款,银行可能申请拍卖房子,冲抵贷款,那女方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建议:今后劝大家有任何纠纷去找律师咨询咨询,一般咨询费也就是200元上下,免得走进解不开的僵局中。有争议需要解决,诉讼才是你最好的办法,千万记住请个你认为不错的律师,律师代理费不会白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