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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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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先生,合同是谈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

发布者:乔丙玉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362人看过

法律没有规定房屋托管合同,其实房东和中介公司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因为不懂法被引导误导。房东在与二房东既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从法律概念上被二房东误导了,什么托管,其实就是允许对方转租。假如是委托合同,那二房东就不会按月交租金,那就产生委托代理费问题

 

建议房东学点法律,规避风险,不能把自己的房产出租给转租的客户,不只是中介公司,有的个人也是到处租房,到处转租,挣差价,极个别的人还勒索次承租人,今年有一对夫妻因为这样被法院判决犯罪了。

 

 

房东应该牢牢记住,出租房屋的时候,写上不许转租,转租合同无效。假如承租人违约转租,就构成根本违约,房东知道转租时,10天内有权收回房屋,包括开门房屋内的东西物质和物品。通知搬离10天后,客户(包括次承租人)不主动搬离时,视为放弃房内所有物质物品的所有权!

这样房东就不会处于现在的尴尬局面。

现在的房东很无奈,中介公司跑路了,指望公安破案,进入程序,到法院判决,那起码一两年时间。去法院起诉,法院还不受理。你说你房东无奈不。再说,既然合同到期,你不用法律手段,也很------------

亡羊补牢吧,今后的租赁合同你还敢用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吗?要想避免纠纷还是请律师帮你谈合同,制定合同,起码找个很成熟的律师。网上的文本只能参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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