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东哭诉无门
前一段时间,二房东诈骗次承租人,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且是低于承租转让之前租赁合同的价格,诈骗次承租人,收取租金后跑路了。
二房东诈骗构成诈骗罪几乎没有异议。
但次承租人却稳稳当当在使用着承租来的房子,为什么?原因是房东与次承租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合同具有相对性啊。房东直接收回房子几乎不可能,动用手段又怕触犯刑法,僵局到今。
房东们急急忙忙去公安报案,案是报了,事情很难解决。公安说,等刑事案件判决后,再处理。
玛雅?一般刑事案件都一年甚至两三年结不了案,那房东不哭才怪!
仅仅一家之谈。
当初房东和二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二房东从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只是想利用二房东的身份挣点差价利润,也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也非法占有不了,房子实际上被次承租人占有。更没有骗取房东财物,二房东也没办法骗取二房东财物。所以根本对房东来说,二房东就构不成犯罪。但房东受误导去报案应该是错误的,也把事情扩大化了,导致事情更难处理,以至于求助无门。
法院大门进不去,解决与二房东合同纠纷就不可能!
鄙人认为,还是要去法院据理力争要求立案,因为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啊,你不立案,房东得牺牲一两年利益啊,涉及面比较大,社会稳定有隐患!
鄙人认为,房东应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二房东租赁合同关系,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列次承租人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次承租人搬离房屋。
这样看起来次承租人损失很大,但次承租人可以等刑事案件结束后向二房东主张赔偿损失啊。
我认为要信仰法律,更要引导大众遵守法律,按照法律程序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