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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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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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某某与张某某委托合同给纠纷

发布者:南林青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22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原告将个人产权房交给被告代售,被告已出售房屋其房屋价款为xx元。双方约定被告及时向原告支付出售房屋价款,如被告不按期限内给付原告方房屋价款,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损失。现被告未按约偿还房屋价款。

案情分析:原告委托被告代售房屋,双方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基于该合同收取原告的出售房屋价款,在原告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应及时予以交付。原、被告间已约定如被告不按期付款,则由被告按约定承担利息以及原告因诉讼产生的所有损失。

       

        案件结果:胜诉,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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