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的情形无外乎两种,第一种,谈好房价,交了定金,中介后期说涨价,最后跟买方说不卖了。第二种,交了定金,房主不想卖了。
买家与卖家签订了定金协议,还未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在法律认定上,定金协议相当于双方签订了预购房合同。此时的定金在法律上是何种性质呢?简单来说,是一种担保方式。即在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总之,若卖方违约,不愿卖房,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
毫不客气地说,中介和卖方是天然的亲近同盟关系。因为房子成交价越高,中介拿到的中介费也会越高,所以,中介和卖方的立场都是一致的,即都希望房子能卖出比较高的价格。因此,非常有必要提醒各位购房者,应当重视定金协议的签订。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正式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间,以及卖方违约时的责任承担。此外,针对卖方签订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反悔的情形,购房者应同样重视二手房买卖合同里违约金条款的设立和约定。以上这些做法,都是为了在房价上涨时,最大限度的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房价上涨后卖方毁约。违约金设置在多少合适呢?结合实践经验,定在总房款的20%比较合适,这种情况下,卖方基本不会违约。
起诉到法院,并不是此类案件的唯一维权方式。建议在到法院起诉前,到相关部门投诉。那中介违规,应当向哪个部门投诉呢?《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里有提到,简单来说,就是到XX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投诉。
5年
14777分 (优于96.9%的律师)
一天内
17篇 (优于98.2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