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心里,有这样一个思维定式,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弱者,我们都同情弱者,弱者说的话一定是真的。
但是,这个社会很复杂,有些猎人往往以猎物出现。这么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告诉我一个真相,有些案件所谓的被害人比嫌疑人坏多了,他们的口供就是在胡说八道,没有一句实话。2025年深圳就有一段姓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结果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过去3年该女子多次被强奸,最终深圳警方依法对该女子立案侦查。但之前被该女子报警,被判强奸罪的多位男性网友是否平反,媒体没有报道,咱们也无从得知。
被害人为什么会说谎?
原因很复杂,个案有不同。有的是为了报复,感情纠纷、经济纠葛,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想毁掉对方;有的是为了利益,夸大伤情以获取高额赔偿,甚至本身就是“仙人跳”,以报案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还有的是被亲友施压、被对方收买,或者被不良人士诱导。还有更可怕的一种情况,连被害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谎。
人脑有一个可怕的习惯,当记忆出现空白时,会下意识地用逻辑去填补。比如被害人根本记不清嫌疑人有没有带刀,但基于“抢劫一般都带刀”的刻板印象,在一次又一次询问中,他“回忆”出了刀具的细节。他不是故意撒谎,但这个被“加工”过的记忆,却可能成为定案的依据。
破局之道
律师阅卷,只有通过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才能找到被害人陈述中的破绽、漏洞及矛盾点,进而扭转不利局面。
我们通常会从这几个角度切入:
第一,审查细节是否过于完美。被害人说自己上周某天穿什么衣服,戴什么首饰,甚至同伴穿什么颜色都记得一清二楚。这显然违背常理,人的记忆有遗忘曲线,哪怕前几天自己从上到下穿的什么,正常情况下也不能一下子回答上来。
第二,审查陈述是否高度同质化。在传销类等被害人众多的案件中,我们曾发现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被害人的笔录,连标点符号、语气词、错别字都一模一样。这种走流程式的取证,真实性一戳就破。
第三,审查是否有加工痕迹。有些办案人员为了让证据链看起来完美,会把被害人原本磕磕巴巴的陈述整理成逻辑严谨的“小作文”。如果运气好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可以申请调取比对;但大部分情况下,这需要丰富的经验才能发现。
写在最后
尽管法律规定孤证不能定案,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必须达到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对所有认定事实已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高于民事案件的高度盖然性。但目前的司法现实是,很多刑事案件的证据连民事案件的高度盖然性都达不到,有的仅凭被害人陈述就定案了。
万一不幸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尽快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让他帮你走打开那个信息不对称的黑匣子,去阅卷、去质证、去把真相挖出来。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