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认为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太高,不签认罪认罚又怕最后判的更重。到底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一点,认罪认罚并非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认,也可以不认。至于到底认不认,还是要回到案情本身,依据在案证据来分析、判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否合理。
如果自己确实构成犯罪了,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也合理,那就签。
如果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构成犯罪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又是在法律框架内最低的量刑,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不签的话,最后可能真的会判的更重,没有必要死扛。
如果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自己构成犯罪了,或者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不合理,不签也没有不利影响。
但有的案件本身事实都没查清楚,检察院就直接出量刑建议;有的案件,当事人明明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但检察院坚持认定当事人是主犯,要求当事人对全部涉案行为承担责任,给量刑建议很重;有的案件事实认定没有问题,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确实不合理,量刑过重。这些情况下,不签认罪认罚也不会有不利影响,可以到法院阶段再继续争取。
一审判决不合法,还可以上诉
即使一审判决不合理,甚至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还可以上诉,打二审。
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这里有一个点需要当事人和家属注意,就是上诉只能由当事人本人提出,家属和律师都不能代当事人上诉。所以,负负责任的律师都会在一审判决后,带着提前起草后的上诉状,去会见一次当事人,问当事人是否上诉,上诉的话,在上诉状上签字捺印,律师代交到一审法院。
另外,我们的法律还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就是当事人上诉的,原则上二审不能比一审判的更重。
写在最后
签不签认罪认罚,不是一道“签了就轻、不签就重”的简单判断题,而是一道基于案情和证据的复杂选择题。
如果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合理,签了是明智之举;如果案子本身存在事实不清、定性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问题,不签、到法院阶段再争取,反而是更有利的选择。
不要在恐慌中做无奈的选择,而应基于对案情的理性分析,做出正确的选择。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