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几篇文章介绍了认罪认罚的相关制度,相信大家对认罪认罚有了初步的认识。上一篇文章有介绍了认罪认罚告知书和具结书,两者相对重要的是《认罪认罚具结书》。
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都有哪些内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有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没看清内容就签了;还有人本想争取缓刑,却没在上面签字,结果到了法院,判了实刑。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不了解《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具体内容,结果踩坑了。这篇文章就专门给大家介绍《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具体内容,我们到底该怎么看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具结书》有一个基本的模板。
第一点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这部分基本不会出错,核对一下就可以了。
第二点是权利告知(或知悉),即检察机关已告知本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已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且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本人自愿认罪认罚等等。这没什么实际意义,可略过。
第三点是认罪认罚的内容,这一点就非常重要了。
3.1会写本人知悉并认可如下内容,是犯罪事实的描述,有的比较简短,一两句话或三句话就结束了。只要大体没问题,不必纠结字眼。
3.2会写某某检察院指控本人构成某种罪名,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处一定要认真查看,罪名错了,后面量刑再轻都是错的。
3.3会写本人具有什么量刑情节。这一点也很重要,尤其是有自首、从犯、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的,一定要格外注意,不能有遗漏。
3.4是最关键的——量刑建议。如某某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这就知道了检察院给的刑期为两年六个月,法院一般就认可检察院的量刑,个别法官会在两年六个月基础上再调整,但一般差距也不大。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很多人在这儿吃亏。之前检察官可能会说:你先签,签了就建议法院对你适用缓刑,但是要知道,口头承诺没用,一定要看认罪认罚具结书上是否写明适用缓刑或建议适用缓刑,白纸黑字才有法律效力。否则,到了法院,有的法官就按照书面建议判了实刑。
3.5是程序选择,会写本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这主要影响案件多久能审结。如果只在意量刑结果,这个不用太纠结;如果希望案件尽快结束,可以留意这一条。
第四点是自愿签署声明,通常会写本人知悉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本人已阅读、理解并认可本《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每一项内容,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这个意思就是当事人确认看过、理解并自愿接受。签字、按手印之前,确认前面的内容确实没问题。
接下来是律师签字的部分,当事人和家属不用管,那是辩护律师的事。
最后是检察官签字。
写在最后
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务必跟辩护律师充分沟通、协商,到了签署现场后,对上述强调的重点内容逐字逐句地核实,真正完全理解了再签字。
有任何疑问,不要急着签字,先问清楚,没问题了再签。
王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