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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作者:张鑫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4日分类:企业法务浏览:270次举报

你是不是也幻想有一天能拥有自己的公司,成为一名传说中的大老板?

你是不是也幻想自己啥活都不用干,啥心都不用操,只等着最后拿钱拿到手软?

若有亲戚朋友邀请你挂名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你费心管理,你是不是会欣然笑纳?

那律师可得提醒你,当“老板”可是要“背锅”的。



民事责任风险

 

通常而言,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1、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需承担 法律责任;

3、实际控制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风险


         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

【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行政责任风险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企业、公司)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个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自创公司受限风险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

 由此可见,若挂名公司不能完美善后,【挂名法定代表人】若日后自创公司将面临诸多限制。

 

 

被采取强制措施及限制消费的的风险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律师提醒: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风险的承诺或约定是无效的。

 

       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有类似"公司实际由实际控制人经营和管理,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范围由法律明确,依照法定效力高于约定的原则,该免责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即对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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