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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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纠纷|张鑫律师亲办复杂财产分割 + 抚养权争夺综合胜诉案例

作者:张鑫律师时间:2026年06月16日分类:亲办案件感悟浏览:9次举报
2026-06-16

一、案件主题

离婚纠纷(涉及股权分割、房产处置、子女抚养权),代理女方当事人,成功争取婚生子女抚养权,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涉案夫妻共同财产估值 320 万元。

二、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多年,婚后共同购置房产、男方设立独资经营企业并持有全部股权,二人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后双方长期因家庭收支、企业经营产生矛盾,男方存在长期冷暴力、隐匿部分经营收入的行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女方提出离婚协商未果,男方拒不配合分割房产、公司股权,同时主张自己经济条件更好,争夺子女抚养权。张鑫律师接受女方委托,代理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男方抗辩:企业股权为个人婚前资源转化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收入较低,不适宜抚养孩子。

三、代理思路

1. 分层调取、梳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线索 指导当事人调取房产买卖合同、还贷流水、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历年经营财务报表、男方银行收款流水,举证证明公司设立、房产购置均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经营收益、房产增值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驳斥男方 股权个人所有的主张。

2. 全方位举证女方更适宜抚养子女 收集子女日常就医、课外培训、生活起居由女方照料的全部记录,结合孩子长期随女方居住生活的客观现状、男方日常疏于陪伴子女的证据,从子女成长稳定性、情感依赖、生活教育环境多角度论证抚养权归女方更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3. 精准适用婚姻家事法律分割财产 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财产分割司法解释,区分房产首付、还贷资金来源,对公司股权价值提出合理评估分割方案;针对男方存在隐匿经营收入行为,请求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对男方予以少分。

4. 柔性化解矛盾,兼顾情理与法理 庭审中兼顾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向法院说明单纯财产对抗会损害孩子身心,在合法范围内提出兼顾居住权益、抚养费标准、财产折价补偿的完整诉讼方案。

四、案件结果

1. 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当事人(女方),男方按月足额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

2. 案涉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按照房产评估价值,向男方支付合理折价补偿;男方名下企业股权对应的婚内增值收益依法对半分割;

3. 因男方存在隐匿婚内收入行为,法院对剩余存款类共同财产酌情判令男方少分;

4. 本案诉讼费按照双方分得财产比例分担,当事人妥善解决子女抚养与全部财产分割问题。

五、律师专业点评

婚姻家事纠纷不只是简单离婚,往往叠加房产、公司股权、子女抚养、债务认定多重复杂问题,极易因证据缺失导致财产受损、抚养权诉求落空。 第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开设公司、购置大额不动产,即便登记在单方名下,只要资金来源于婚内共同收入,相关财产、增值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无需被动放弃分割。 第二,子女抚养权判定核心标准是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并非单纯比拼收入高低,长期照料陪伴、稳定居住教育环境是法官重点考量因素,相关生活照料证据一定要提前完整留存。 第三,若发现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存款、股权、房产等行为,务必第一时间委托律师梳理财产线索,通过法院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主张对方少分财产。 张鑫律师长期处理各类婚姻家事纠纷,擅长平衡当事人财产权益与未成年人保护,既可以通过诉讼实现财产、抚养权诉求,也可在诉前、诉中居中调解,温和高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避免双方长期对立造成更多损失。


张鑫律师,咨询电话:13697687653。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律师协会成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1370220********48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