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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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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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连撞两起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者:郭利霞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16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11日03时39分,齐某驾驶冀JZXXX挂沿京藏高速西藏方向行驶,与庞某驾驶津CAXXXX挂尾部碰撞,此为第一次交通事故。04时19分机动车驾驶人范某驾驶冀GBXXX挂驶来与齐某的挂车尾部碰撞,此为第二次交通事故,造成齐某和范某死亡,JZXXX挂乘车人方某、CAXXXX挂驾驶人庞某、乘车人卢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第一次交通事故驾驶人齐某主责,范某次责,乘车人方某和卢某无责;第二次交通事故驾驶人范某主责,驾驶人庞某与齐某次责。

办案经过:

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死者齐某家属的委托后,详细地了解了案情,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两起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的问题。因此案有两名人员死亡,故被告人保险公司均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内给另一名死亡亲属预留一半的份额。原告的损失系两起事故共同造成的,无法区分每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双方应均摊事故赔偿责任。3月15日在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立案,4月29日在怀来县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开庭,5月28日收到了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因判决书中的赔偿金额有误,于29日收到了对赔偿金额纠正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后最终为伤者争取到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45.5万元,上诉期内双方均没有上诉。

案件结果:

案件一审判决中,对两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细分明确规定,因一审判决中的赔偿金额有误,因此后期收到了对赔偿金额纠正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后最终为伤者争取到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45.5万元,极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的利益。 

国晖律师点评:

在多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一起时,每次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的问题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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