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3个亿案件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罪名之争
案情简要:金华某检察院指控: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3月下旬期间,被告人王XX在明知自己无力赎回抵押车辆的情况下,先后伙同被告人张某某、李XX、邱XX等人,由张某某、邱XX、陈某某(另案处理)、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从某1市、某2市、某3县等地的租赁公司或个人,以某省公车改革需转租车辆给某省公务人员使用等为由骗取各租赁公司或个人的车辆,后由王XX、李XX将骗取来的车辆以低价抵押到某省某市某县等地套现,套现所得赃款用于支付租赁公司租金、利息及个人挥霍。被告人许XX、孙XX等人明知王XX、李XX等人提供的用于抵押借款的车辆没有合法有效的来源证明,为赚取高额利息仍以低价予以收购。截止案发,被告人王XX等人共骗取车辆至少619辆、价值2.54亿余元。其中,被告人王XX涉案车辆617辆,价值2.53亿余元;被告人张某某涉案车辆572辆,价值2.38亿余元;被告人李XX自2017年10月起参与,涉案车辆113辆,价值5435万余元;被告人邱XX自2017年10月起参与,除帮助李XX交接车辆外,还租赁车辆13辆,价值381万余元;被告人许XX涉案车辆57辆,价值2549万余元;被告人孙XX涉案车辆17辆,价值488万余元。案发后,各租赁公司或车主与某省车辆持有人协商后,取回被骗车辆至少316辆,并补偿某省车辆持有人至少2746万余元。
律师点评:本案发生在东南沿海民营经济活跃的地区,主犯王XX在该地区做生意的过程中被第二主犯引诱,开发了一套通过抵押车辆借款牟利的犯罪模式,涉案金额过亿。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起诉了619起诈骗案件,总共案卷册数有一米多高。本律师在办理这类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时,也是非常小心和负责的。本案的罪名有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争议,辩护人也就罪名方面做了合同诈骗罪的辩护;在会见被告人时,辩护人也在劝解被告人及时退赃,对于涉案的赃款要积极报告给办案机关返还给被害人,争取从轻处罚。
建议和意见:我们每一个人在创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时刻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做合法生意赚钱一定在创造价值,如果没有产生价值,仅仅是资金的流动,是创造出不出商品和服务,也就无法通过商品和服务变现来创造价值。王XX就是在利用利息差不断地借新贷还旧贷,最后窟窿越滚越多,资金链断裂后,只能跑路案发,用余生去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