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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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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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非儿戏,拒绝履行行不通

发布者:程慧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8日|分类:离婚 |23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2017113日,原告方某与被告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第一条:被告向原告方某支付30000元。双方拿到离婚证后,原告方某多次找到被告,但是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律师分析:这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本案中的被告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履行自己的支付义务。本案中的原告方某找过被告多次,但被告就是不愿意还款,面对这样的情况,原告方某只能求助司法途径,委托本律师协助其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事。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询问了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经常往来,审核了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并根据此情况制定诉讼方案,同时根据开庭审理时法院有可能询问的问题,提前与原告方某进行沟通了解。最终在本律师的参与之下,原告方某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判决被告于10日内支付原告方某30000元。

律师点评:男女双方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虽然方便快捷,但也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产生了法律效力,但该协议书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旦一方不配合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约定违约责任,最起码可以约束一下违约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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