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创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34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被告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撞到骑自行车的原告后逃离事故现场,事后交警查到被告属于无证驾驶并认定其负全责。由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被告只有先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时与保险公司签署了放弃全部保险理赔的协议,但被告个人的赔偿不足以覆盖原告的损失,于是本代理人接受原告委托,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庭审中,保险公司以被告无证驾驶逃逸及签署了放弃索赔书为由,认为在本案中无需再承担责任,代理人援引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放弃索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范围承担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内赔偿原告9万多元。事后保险未上诉,判决书已生效。
律师点评:交强险作为交通事故的强制责任保险,具有赔偿的兜底性质,不因被保险人放弃理赔而使保险公司免责。因此建议发生无证驾驶的事故后,不轻信保险公司拒赔的说辞,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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