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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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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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说要把房子加上我的名字,现在不愿加了怎么办?律师为你支招

发布者:张钰晨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1357人看过

       经常能够见到,男朋友或老公为了讨好媳妇,向其保证要在自己的房产上加上媳妇的名字,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要把房产的一般赠与对方,但是签了该赠与协议,就真的拿到一半房产了吗?

      NO!房产是一种特殊的房产,需要通过登记才能发生财产权利转移的效力,也即是说,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把受赠人登记进去,才能算是真正的权属人。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前赠与人明确表示不愿赠与了,那受赠人也是拿不到房产的一半权属的。

      想要赠与人兑现赠与承诺,可以将赠与协议拿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可以通过法院请求赠与人交付,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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