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1、本案为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本金410万元,利息及其他费用276万元,本案申请执行人对涉案房产享有抵押权;
2、津堂所执行律师团队于2015年10月12日诉讼立案; 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书;
3、2016年2月23日执行立案并从首封的浦东法院拿到涉案房产的处置权,2016年3月21日委托评估;2016年4月8日出具评估报告;2016年5月17日确定拍卖公司;
4、2016年6月16日一拍流拍;2016年6月26日向法院申请以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抵债;2016年6月27日到法院作笔录确定以第一次拍卖的价格作价抵债;2016年7月4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月7月8日到房产中心送达了协助过户的材料;2016年7月15日到房产中心办理过户;
5、2016年7月23日案件结案。
成功经典:本案在津堂所执行团队接手后迅速的立案并拿到生效判决书,将诉讼成本降到最低;以享有抵押权争取涉案房产的处置权,为处置及以房抵债奠定基础;作为抵押权人在涉案房产一拍流拍后果断申请法院抵债,以时间争取利益空间,迅速、高效的完结执行,做到案结事了!
执行诀窍:处置权与抵押权、不动产拍卖、一拍流拍后以物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