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城市的喧嚣在夜色里渐渐沉落,街头的霓虹却仍在拉扯着未散的酒意。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是安睡的时刻;对于在娱乐场所值守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却是最容易发生冲突的时段。2023 年盛夏的一个凌晨,一场因顾客闹事引发的争执,最终演变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 一名年轻的工作人员倒在了血泊之中,再也没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这场悲剧背后,是一个家庭瞬间崩塌的伤痛,是凶手必须承担的刑事重罚,更是一场关于生命权、关于赔偿责任、关于 “刑事处罚能否替代民事赔偿” 的法律博弈。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就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向受害人家属赔付各项损失共计 135 万余元。而在这份沉甸甸的判决背后,是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家属奔走、全力维护合法权益的不懈努力。
一、酒意失控:一场闹事,一条逝去的生命
事情要从 2023 年 7 月 21 日的凌晨说起。当天凌晨 2 时许,被告王某前往广州市南沙区某酒吧消费。饮酒过程中,王某情绪失控,在场所内滋事闹事,严重影响场所正常经营秩序,酒吧工作人员上前劝阻后,将其驱赶至门外。
但王某并未就此罢休,反而在酒吧门口与工作人员发生激烈争执和肢体冲突,死者张某海正是当时在场执行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之一。冲突过程中,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近距离向张某海等人挥舞威胁,还多次用力推搡张某海的胸部。在被张某海放倒在地后,恼羞成怒的王某起身持刀直接刺向张某海的左颈部。
这一刀精准而致命,张某海当场倒地,颈部血流不止。虽经现场人员紧急施救并送医,仍因左侧椎动脉离断,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张某海系被单刃锐器捅刺左颈部外侧区,造成左侧椎动脉离断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2024 年 1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王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年 7 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纸刑事判决,让凶手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却无法抚平死者父母丧子之痛,也无法填补这个家庭因此遭受的巨大损失。张某海正值壮年,是家中的独子,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却在工作中突遭横祸,骤然离世。年过五旬的父母一夜白头,在处理后事的过程中,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巨大打击,还要面对丧葬开支、后续生活保障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在这样的困境下,两位老人找到了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儿子讨回公道,主张应有的民事赔偿。
二、双线维权:天习律师的办案思路与攻坚
接受委托后,天习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全面调取并梳理了全部案件材料,对案件事实、法律关系、赔偿路径进行了系统分析。团队意识到,本案不仅是一起普通的生命权侵权纠纷,还涉及两个关键的法律难点:
第一,行为人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正在监狱服刑,其民事赔偿责任是否会因此免除或减轻?被告是否会以 “无赔偿能力” 为由逃避责任?
第二,死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遇害,能否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第三人侵权赔偿?两条路径如何衔接,才能最大化保障家属权益?
针对这两个核心问题,天习律师团队制定了 “刑事事实为基、民事侵权为主、工亡待遇并行” 的三线维权方案,全方位为家属争取合法权益:
1. 以刑事证据为核心,夯实侵权责任基础
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调取了完整的刑事侦查卷宗,包括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意见、刑事庭审笔录及生效裁判文书,形成了闭环式的证据链,清晰还原了王某持刀行凶的全部过程,有力证明了王某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针对被告在服刑期间提出的 “赔偿金额超出承受能力” 的抗辩意见,律师明确指出:侵权人的实际赔偿能力并非减轻其侵权责任的法定事由;同时,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死者张某海在整个事件中是履行工作职责、制止闹事,不存在任何明显过错,不应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2. 逐项精准核算,全力争取赔偿项目
律师严格依照《民法典》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逐项核算赔偿金额,对每一项主张都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
- 死亡赔偿金:严格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主张全额支持;
- 丧葬费:按照广东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处理丧葬事宜费用:考虑到家属处理丧葬事宜客观上必然产生误工损失及交通费、住宿费,结合实际情况主张合理费用;
- 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的残忍性、造成的死亡后果,以及死者父母老年丧子的巨大精神痛苦,主张 1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3. 同步推进工亡仲裁,双重保障家属权益
在民事诉讼之外,天习律师团队同步协助家属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亡待遇。律师协助家属收集了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相关材料,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2024 年 6 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全部支持了家属的仲裁请求,裁决酒吧向家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8 万余元及丧葬补助金 7 万余元。这一结果为家属的后续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体现了 “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并行不悖” 的法律原则。
三、法院判决:凶手承担全部责任,赔偿 135 万余元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王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生命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张某海死亡,该事实已由生效刑事判决予以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某海在事件中存在明显过错,因此不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对于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法院逐项作出认定: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原告主张的 1186140 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全额支持。
- 丧葬费:按照 2023 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认定为 66726 元,对原告主张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 处理丧葬事宜费用:原告虽未提交充分票据证明实际支出,但考虑到家属处理丧葬事宜客观上必然产生误工损失及交通费、住宿费,法院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持 2 人 5 天的误工损失 766.60 元,并酌情支持住宿费、交通费 1000 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张某海的死亡必然给其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综合考虑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后果以及被告已受刑事处罚等情形,原告主张的 100000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1354632.60 元;案件受理费 3663 元,由原告负担 81 元,被告负担 3582 元。
四、律师复盘:这 3 个法律误区一定要避开
拿到这份判决,家属的权益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而这起案件也折射出多个公众普遍存在的法律认知误区。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案,对核心法律要点进行了梳理:
误区一:“坐牢就不用赔钱”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完全独立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其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即使被判处无期徒刑,侵权人仍需对其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有权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误区二:“拿了工亡赔偿,就不能再要侵权赔偿”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有权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除医疗费、丧葬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能重复主张外,死亡赔偿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属于不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可以兼得。本案中,家属既获得了工亡补助金,又获得了侵权死亡赔偿金,正是这一规则的体现。
误区三:“刑事犯罪后,不能再要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即便侵权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也不能当然免除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此外,很多人担心 “被告服刑、没有财产,判决就是一张白纸”。事实上,判决生效后,若被告拒不履行,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执行措施,并可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即使当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以在发现财产后随时恢复执行,赔偿责任不会因服刑而消失。
五、结语
一场酒桌上的冲动,毁掉了两个家庭。对于王某而言,无期徒刑意味着漫长的牢狱生涯,以及终身都要背负的赔偿债务;对于张某海的父母而言,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儿子的生命,但法律的公正判决,至少给了他们一份迟来的慰藉。
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始终认为,每一起生命权纠纷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律师的职责,不仅是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赔偿,更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让逝者的权利得到尊重,让生者的生活得到保障。
在此也提醒所有人:遇事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时冲动诉诸暴力,否则不仅会给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自己也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如果不幸遭遇人身损害,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