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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习案例丨欠租 4 万余元后才补付,违约金还用不用给?

作者:刘斌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一辆半挂运输车,背后牵扯出融资租赁、车辆挂靠、夫妻共同债务、连带保证、动产抵押五层法律关系。承租人拖欠八期租金不还,直到被起诉才慌忙凑钱付清,以为补了本金就万事大吉,却没想到违约金、留购价、律师费一样都跑不掉。这起看似普通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背后折射出的却是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普遍面临的回款难题。今天,我们就来复盘这起由天习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件,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层层突围,为当事人守住每一分合法权益的。

一、售后回租:一辆运输车的融资之路

故事要从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说起。

某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 "租赁公司")长期从事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在商用车领域有着成熟的售后回租模式。所谓售后回租,简单来说就是承租人将自己选定的车辆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手中租回使用,按期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以象征性价格留购车辆。这种模式既能解决承租人的资金压力,又能让租赁公司通过所有权保留来控制风险,是商用车融资租赁领域最常见的交易结构。

某日,承租人林某找到了租赁公司,希望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购买一辆中密度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经过审核,租赁公司认为林某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双方很快达成了合作意向。

随后,双方通过电子合同签名平台正式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约定: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为承租人林某提供融资支持;林某自行选择并购买车辆,租赁公司向林某支付完毕租赁车辆购买价款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在林某支付完所有租金和应付款项前,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

关于租金支付,合同约定得非常明确:租赁期限为 18 个月,起租日为当年 7 月 20 日,每月租金支付日为 20 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一个工作日支付。每期租金金额为 6182.61 元,首期租金 15340 元,租赁物总价 118400 元,留购价为 100 元。也就是说,林某只要按期付满 18 期租金,再支付 100 元的象征性留购价,这辆车就彻底归他所有了。

合同还对违约责任作出了详尽约定:如果林某未按时支付租金,即构成违约,租赁公司有权要求林某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逾期罚息,并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已到期未付租金和未到期租金、违约金(按照合同项下未付租金总额的 20% 计算)及其他费用,同时有权要求林某承担因追索上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二、层层设防:四重担保织就风险防控网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光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还远远不够。商用车流动性强、变现难度大,一旦承租人恶意违约或者将车辆隐匿,出租人的权益很可能落空。因此,在这单业务中,租赁公司搭建了一套四重担保体系,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一重,是车辆所有权保留。根据合同约定,在林某付清全部租金和应付款项之前,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始终属于租赁公司。这是融资租赁业务最核心的风控手段,也是出租人最根本的权利保障。

第二重,是车辆挂靠与抵押登记。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营运车辆往往需要挂靠在有运输资质的公司名下才能上路运营。本案中,林某选定的车辆就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为此,租赁公司、运输公司与林某三方共同签订了一份《三方挂靠协议书》,明确约定:运输公司与林某确认《融资租赁合同》中车辆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该车辆系林某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在融资租赁期限内只拥有使用权,该车辆挂靠运输公司运营,运输公司仅为租赁车辆的名义所有权人。

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和公示租赁公司对出租车辆的所有权及作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履约担保,租赁公司又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抵押合同》,约定以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的涉案车辆作为履行涉案《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公司债权的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为 118000 元,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抵押权人为租赁公司。这样一来,即便车辆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租赁公司的抵押权也具有了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第三重,是夫妻共同债务确认。林某的配偶张某出具了一份《声明》,明确确认涉案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为林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自愿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这份声明看似简单,却在后续执行阶段起到了关键作用 —— 它意味着租赁公司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必担心债务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

第四重,是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运输公司和另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分别向租赁公司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函》,表示愿意对涉案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林某对于出租人的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每期租金、手续费、保证金、管理费、保险金、逾期租金、逾期罚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并向租赁公司提供了两公司同意为林某债务担保的股东会决议。

四重担保,环环相扣。所有权保留打底,抵押登记公示,夫妻共同债务兜底,第三方保证加持。从风控角度来看,这套体系已经相当严密。然而,再完善的合同也挡不住承租人的主动违约。

三、租金断供:八期欠款引发的诉讼

合同签订后,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推进。

林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购买规格型号为 LXK9407GFL 的中密度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价款 118000 元,其中首付款 17700 元。林某在签订《购车合同》后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了首付款 17700 元。

同日,林某与汽车销售公司共同向租赁公司出具《委托付款申请书》,申请租赁公司将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购车款剩余款项 100700 元支付至汽车销售公司指定账户。两天后,租赁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了购车款 100700 元。林某顺利取得了合同约定的融资租赁车辆,开始投入运营使用。

前期,林某的还款表现还算正常。按照合同约定,林某实际首次支付租金的时间为当年 9 月 20 日,此后他依合同约定先后陆续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然而好景不长,从次年 7 月 20 日起,林某开始逾期未支付租金。

租赁公司的风控部门很快监测到了这笔逾期。起初,工作人员以为只是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便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收。林某在催收下也陆续支付了部分逾期租金,但始终没有全额付清。就这样,一期拖一期,欠款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

截至次年 6 月 14 日,林某共拖欠 8 期租金,每期 6182.61 元,合计 49460.88 元,此外还产生了逾期罚息 12553.06 元。租赁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林某要么电话不接,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面对这样的局面,租赁公司意识到,温和的催收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必须拿起法律武器。

四、天习律师介入:精准诉讼策略全面出击

在多次催收无果后,租赁公司正式委托天习律师处理这起纠纷。

接受委托后,天习律师第一时间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梳理。从融资租赁合同到附件,从挂靠协议到抵押合同,从夫妻共同债务声明到连带责任保证函,每一份文件都仔细审阅,每一个条款都反复推敲。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天习律师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诉讼策略。

首先,是确定被告范围。天习律师认为,本案不能只起诉承租人林某一人,而应当将全部责任主体一网打尽:林某作为承租人,是第一责任人;张某作为配偶,已出具声明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运输公司作为挂靠公司和连带责任保证人,既有名义所有权人的身份,又有保证责任,必须列为被告;汽车服务公司作为另一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样不能放过。将四方被告全部列为共同被告,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判决的可执行性。

其次,是确定诉讼请求。天习律师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提出了八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林某支付拖欠的租金 49460.88 元;二是判令林某支付逾期罚息;三是判令林某支付违约金 9892.18 元(按未付租金总额的 20% 计算);四是判令林某支付留购价 100 元;五是判令林某支付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5000 元;六是判令张某、运输公司、汽车服务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是判令租赁公司对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的抵押车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八是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

这八项诉讼请求,每一项都有合同依据和法律支撑,既全面覆盖了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为后续的执行预留了充分空间。尤其是第七项优先受偿权的主张,直接关系到租赁公司能否从车辆变现款中优先受偿,是整个诉讼策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准备工作就绪后,天习律师代理租赁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于当年 7 月 5 日正式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定于 10 月 14 日公开开庭审理。

五、庭审交锋:被告缺席下的权利守护

立案之后,事情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变化。

也许是收到法院传票后感受到了压力,也许是意识到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林某在诉讼期间开始主动付款。他先是在 9 月 24 日支付了 2 万元,又在 9 月 30 日支付了 1 万元,最后在 10 月 13 日 —— 也就是开庭前一天 —— 支付了 19690.88 元。三笔款项加起来,正好是 49460.88 元,也就是他此前拖欠的全部 8 期租金本金。

付清了租金本金,林某大概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事实并不会因为事后补付而自动消失。

庭审当天,林某、张某、运输公司、汽车服务公司四方被告经传票传唤,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审中,天习律师代表租赁公司当庭明确:鉴于林某已在诉讼期间分三次付清了全部拖欠租金 49460.88 元,且租赁公司已减免了林某的逾期罚息,因此申请撤回诉讼请求的第 1 项(支付租金)和第 2 项(支付逾期罚息),但第 3 至第 8 项诉讼请求保持不变。

这一处理方式体现了天习律师的专业判断:租金本金既然已经收回,再坚持主张已无实际意义;逾期罚息既然已经减免,也应当遵守承诺。但违约金、留购价、律师费、连带清偿责任、优先受偿权这些核心诉求,一项都不能少。因为这些不仅是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更是对违约行为的必要约束 —— 如果违约成本为零,那么合同的约束力将荡然无存。

针对剩余的诉讼请求,天习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购车合同、委托付款申请书、付款凭证、三方挂靠协议书、机动车辆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声明、连带责任保证函及股东会决议、催收记录、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等。每一份证据都来源合法、真实有效,与本案具有直接关联性。

四被告经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权利。法院经过庭审核实,对租赁公司提供的证据全部予以确认并在案佐证。

六、法院判决:四项诉求全部获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案法律事实自民法典施行前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故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公司与林某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内容真实,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双方之间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林某获得并使用了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车辆,应当依约履行支付租金义务。

关于违约金,法院认为,虽然林某在诉讼中付清了拖欠的租金,但不能改变其已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事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涉案融资租赁合同关系违约金的约定,租赁公司有权要求林某按未付租金 49460.88 元的 20% 支付违约金。故租赁公司请求林某支付违约金 9892.18 元,依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留购价,法院认为,到本案法庭辩论终结时止,涉案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已届满,林某亦已向租赁公司付清了最后一期租金,租赁公司请求林某支付合同约定的留购价 100 元,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律师费,法院认为,涉案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索因执行或保护本合同项下出租人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等。租赁公司因向林某追讨拖欠租金而产生了律师代理费 5000 元,属该条款约定的合理费用,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张某的责任,法院认为,张某出具《声明》确认林某在涉案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予确认,张某应对林某履行涉案融资租赁合同产生的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关于运输公司和汽车服务公司的责任,法院认为,两公司分别向租赁公司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表示愿意对涉案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林某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公司与租赁公司分别形成保证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林某未依约履行涉案融资租赁合同义务,租赁公司有权在保证期间内向两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关于抵押责任,法院认为,按三方挂靠协议书约定,林某向租赁公司融资租赁车辆挂靠运输公司进行运营,车辆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义,租赁公司与运输公司另签订车辆抵押合同,约定以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的涉案租赁车辆为抵押物给租赁公司的涉案融资租赁合同债权的履行作抵押担保,并对抵押车辆办理抵押登记,租赁公司对该抵押车辆依法享有抵押权,在抵押价值 118000 元范围内对拍卖、变卖该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一、林某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 9892.18 元、留购价 100 元、律师费 5000 元,合共 14992.18 元给租赁公司;

二、张某对林某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运输公司、汽车服务公司对林某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林某追偿;

四、租赁公司对拍卖、变卖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的抵押车辆所得价款在价值 118000 元范围内对清偿林某上述债务享有优先受偿权。

至此,天习律师代理租赁公司提出的核心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七、律师复盘:融资租赁维权的三个关键

这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典型,对整个融资租赁行业都具有参考价值。天习律师在此为大家梳理三个关键要点:

第一,合同设计是风控的第一道防线。 本案中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对租金支付、逾期罚息、违约金、留购价、维权费用等都作出了明确约定,这些约定在诉讼中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关注利率和期限,忽视了违约责任条款的细化,等到真正发生纠纷时才发现合同约定模糊,很多主张无法得到支持。一份完善的合同,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第二,担保体系要多层覆盖、互为补充。 本案中租赁公司搭建了所有权保留、抵押登记、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四重担保体系。正是因为有了这套体系,即便承租人本人偿债能力有限,租赁公司也可以向其配偶、保证人追偿,还可以通过处置抵押车辆优先受偿。多重担保不是重复,而是不同维度的风险对冲。

第三,违约后要及时维权,不要给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时间。 本案中林某拖欠 8 期租金后,租赁公司及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林某感受到压力,很快就付清了全部租金本金。如果一味拖延催收,不仅欠款可能越积越多,债务人还有可能转移财产、隐匿车辆,最终导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离不开天习律师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诉讼策略的周密部署。从确定被告范围到设计诉讼请求,从组织证据链到庭审应对,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专业律师的价值。未来,天习律师将继续深耕融资租赁领域,为更多企业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守护每一份合同的尊严,捍卫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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