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双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市汇业(北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金融证券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发布者:郭小双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348人看过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明确事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