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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遗嘱见证操作程序

作者:黄浩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15次举报

律师见证操作程序

、律师遗嘱见证操作程序

律师遗嘱见证具有一定的执业风险,需要规范各项操作程序,既可以防范风险,也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1.立遗嘱人应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见证申请。

2.立遗嘱人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律师为立遗嘱人制作谈话笔录,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见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4.律师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5.立遗嘱人自书遗嘱的,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6.遗嘱见证应由两名律师共同办理,并在《律师见证书》上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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