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操作程序
2.立遗嘱人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律师为立遗嘱人制作谈话笔录,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见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4.律师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5.立遗嘱人自书遗嘱的,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6.遗嘱见证应由两名律师共同办理,并在《律师见证书》上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9年 (优于57.2%的律师)
10次 (优于91.14%的律师)
25次 (优于96.9%的律师)
7366分 (优于94.23%的律师)
一天内
78篇 (优于98.4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