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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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权的实务要点

发布者:张学增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2日|分类:人身损害 |594人看过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让他人知道或者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者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者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因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引起的侵权纠纷称为隐私权纠纷。

  

    隐私权的权利内容主要包括:

  

    1、隐私隐瞒权,是指自然人有对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自然人对自己的个人资讯有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保护权,自然人对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司法机关予以保护。

    4、隐私支配权,自然人对自己的隐私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的权利。

    

    实务中,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主要有:刺探、调查个人情报,干涉、监视私人活动,侵入、探视私人领域,擅自公布他人隐私,非法利用他人隐私等。

  

    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有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名誉权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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