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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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

发布者:张学增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542人看过


  名誉是指人们对自然人或者法人的品德、才能及其他素质的社会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对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利益,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保有和维护自己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侵权纠纷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认为他人侵害自己的名誉权而向侵权人提出维权主张从而引起的纠纷。

  

  名誉权的内容包括:

  

  1、名誉保有权,自然人或者法人对自己的名誉权享有保有的权利,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在获悉自己的名誉处于不佳的状态时,可以采取必要的行动对其进行改进。

  

  2、名誉维护权,当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其有权通过声明、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3、名誉利益支配权,自然人或者法人对自己的名誉权,享有允许他人使用或者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其有权支配自己的名誉利益。

  

  实务中,因侵害自然人或者法人的名誉权而引发的纠纷主要有:诽谤、侮辱他人,新闻报道与事实不符,文学作品中的素材使用不当,无事实依据的错告或者诬告,因过失行为造成民事主体名誉权损害等。

  

  名誉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名誉权人在主张权利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名誉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名誉权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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