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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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有权对股东处以罚款吗

发布者:张学增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行政复议 |624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规定,系公司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有效。


 但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和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和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于法定依据不足,相应决议无效


 律师在办理股东纠纷业务时,应特别注意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有效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无权对股东处以罚款,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从公司法第36条和37条可以看出,公司法并没有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权力。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与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具有独立的人格,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公司原则上无权对股东进行任何处罚。

 

 公司法又同时规定,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据此,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载体,既赋予股东权利,又规定股东承担义务,是股东在公司的行为准则,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有权对股东处以罚款”,因这一规定是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制裁措施,体现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股东会据此享有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处以罚款的职权。对此,律师应引起充分的警觉,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特别注意。

 

 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同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和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和幅度的情况下对股东处以罚款,属于法定依据不足,相应的处罚决议无效。

 

 公司章程虽然可以规定股东会决议对违反公司章程法定情形的股东进行罚款,以赋予股东会决议罚款的权力,但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和幅度,让罚款具有预见性的同时防止股东会决议的权力滥用,让股东对违反公司章程行为的后果事先知晓,判断出自己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


 这提醒律师在为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时,不仅要考虑到股东会取得权力的依据,也要考虑到在行使这些权力时的具体标准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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