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内可以产假、年休假均享受吗?
孔女士: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员工,今年,我因怀孕生小孩休了98天产假,现在回到公司上了接近1个月班,前几天我向公司申请休年假,公司认为我今年已休了产假,产后工作期间每天也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不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我想问一下休过产假以后,还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律师:《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由此可知,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您所在的公司以休过产假为由,在一年内不准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