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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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股权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税务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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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的风险提示及防范

发布者:宋长贵律师|时间:2016年11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1384人看过

代理行为在民事行为中可谓司空见惯,最为常见的就是业务、采购人员代表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的行为。因此,能否做好对代理行为的管理就尤为重要,否则将产生以下风险:

1、由于监管不严导致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范围签订合同,被认定为是企业行为,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2、企业在授权代理人时授权范围不明确,代理人签订合同超越代理权限,与合同相对方产生争议的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3、公章、合同书、介绍信等管理不严,工作人员借用或者滥用公司公章、空白合同书以及介绍信签订合同产生表见代理的由企业承担合同风险;

4、在与相对方的代理人签订合同时,未核实其代理权限、职务等重要信息,导致双方合同效力问题产生法律争议

【律师支招】

企业在委托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委托工作人员或者他人为企业从事公司业务时,要出具载明明确授权范围的委托书,明确职务人员在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时的职权范围。

2、如果需要就特殊事项进行授权应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全权授权一般被认定为一般授权。

3、做好公司印章、合同书、介绍信等重要材料管理工作,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对于采用电子签名的合同更要加强技术管理和风险审核控制。

4、建立人员聘用与解聘、代理人授权与解除授权的通告机制。对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客户采用书面通知形式,或者以企业网站、报纸等影响力大的形式广而告之。

5、取消或者变更授权时,要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及其保管的公章、空白合同书、介绍信、工作证等材料,并及时将此信息公布。

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程序规范: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时,应该确认签字人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要注意其是否出具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对重大合同需要与对方公司核实确认授权。

2、对方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不仅要求其签字,也要求对方加盖公司公章,并明确签字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3、严格审查对方授权委托书,要审查其授权范围以及委托时间。如果对方不具有超越经营范围的权利,就不要与之签订合同。

来源:《从败诉案件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主编:邓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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