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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樊雪晴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4日分类:裁判思路浏览:269次举报


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安某某、兰某某诉深圳市水湾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2期】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即法律并不禁止受工伤的职工同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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