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没房的年轻人们想找个媳妇真是困难,女方(尤是丈母娘)通常需要有车、有房,还需要有存款,这是结婚的标配。男方为了娶媳妇,连同父母也只得把积攒已久的积蓄拿出了,付了房屋预付款。买房成了一种疯狂的社会现象。
但是,买房有时候是有风险的,因为会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有时候付了钱,房子确是别人的,也即“一方数买”;有时候,买了房,却面临房子还在出租的情况,只能认栽,满足别人的租期,也即“买卖不破租赁”。
买房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有:
1、遭遇一房数买怎么办?
所谓“一房数买”,也即房屋所有权人同时与多个买家达成购房协议,但其只与其中的某一个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如果买家遭遇了一房数买的,且买卖合同都成立且主张履行的,是否能拿到房有如下顺序:(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取得房屋所有权;(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已实际占有房屋的可合法主张优先取得所有权;(3)若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又都未实际占有的,此时就应综合合同签订时间、实际支付数额较大、支付价款时间等情况确定了。
● 对于不能得到房屋的买家,可以依据买房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2、千万别买还在租赁的房屋!
买家在买房时,应当确认房子是否在出租中,因为如果房子还在出租中,且出租日期还挺长的,就不应当继续购买。因为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租期还有5年的,这5年内买家虽然依据购房合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却不能使用房屋的,租赁人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意味着买家将变更为新的出租人,什么都不需要做,什么都不需要说,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维持不变,包括租金、租期等。故,想用租赁房子做婚房的您可千万小心了。
3、买二手房需特别留意
二手房买卖时首先要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如确认卖主是否有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有的房主可能将有房产证进行了抵押或质押。确认所有权归属后,再行商谈价款等问题,较有保障。
此外,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如继承人共有、兄弟共有、夫妻共有等,此时,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与单个共有人签订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4、订立买卖合同需谨慎,防止合同欺诈
房屋买卖合同涉及的都是好几十万、上百万或是数百万,甚至于过千万的金额,故签订合同一定要格外小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涵盖有这些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屋成交价款、交易的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尤其是可注明无抵押、质押等情况,以确保卖家对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5、知道合同权利,及时维权!
若购房后房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夜间有噪音、墙体坍塌、屋顶漏水、与销售宣传不一致等),致使不能实现买房目的的,购买人是可以拒绝接受房屋或是解除合同的,且购房者可以要求买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当出现卖方出具的是格式合同条款时,应当了解《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也即:当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附: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