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要回
未成年人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大金额充值,该行为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不属于纯获利益法律行为,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那么游戏充值合同为无效合同,充值钱款可以退还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能否要求返还全部充值款
当家长向网游公司提出退款的要求时,客服往往会告知只退还部分款项。如游戏充值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游戏提供方应当向家长返还充值款,那么家长方亦应当返还已接受的服务,恢复合同缔结前的状态。此时游戏提供方已经付出了提供服务的成本,且该服务不方便返还。这样看来,折价补偿也是合法合理。那补偿多少金额才是合理的呢,主要是看游戏提供方是否有过错:是否严格落实了网络游戏实名制,客观上有没有没有做到“人与号”的对应关系;在技术和平台设置上是否采取充分手段预防未成年人冒充成年人进行充值、消费,是否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服务。
四、律师建议
如果金额较大,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监护人需要整理好证据,通过诉讼途径实现自己的主张。证据一般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充值的凭证等。尤其是涉案帐号的实际使用人,登录设备。
黄晗叶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