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款一万五
近日,一则关于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款一万五的消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据悉,这家包子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因为没有经营许可证,而且卖的豆腐脑是用豆浆机打出来的,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和7014元的没收款。
这个事件引发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种是支持政府的,
1、认为政府是在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对于无证经营和违规操作的商家应该严惩不贷。2
2、这个处罚决定是依法行政,没有超出法律的规定和权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的商家。
3、如果对这样的行为放任不管,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也会影响其他合法合规的商家的利益,破坏市场的秩序。
因此,这个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的要求和目的。
另一种是同情商家的,
1、认为政府的处罚过于严厉,对于小微商户应该给予扶持和指导,而不是一棒子打死,小错大惩。
2、它不过是街边小店的寻常操作,也满足了市民的生活便利需要,这个处罚超出了人们的普遍心理预期和认知。
3、这个处罚会导致普遍性违法。批量化的举报人已经盯上了包子铺的“超范围经营”。
4、有网友引用了国内石油行业的例子,指出三大石油公司只能销售石油产品,而不能经营燃油宝,对此是否也应该进行处罚。此评论在网络上获得了800个赞。评论表明,公众并不反对处罚,而是认为处罚应该是公平的。
那么,这个处罚决定是否合理?政府对商家的监管应该如何平衡?
1、避免监管要求脱离现实。有监管机构公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其中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这份文件还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这赢得民间一片叫好声。
“拍黄瓜”问题和“包子铺卖豆腐脑”的问题是一样的,卖豆腐脑、豆浆的形式违法瑕疵,要怎么精准解决?是按前述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做简化许可,还是在食品经营分类上做细化?或者,由监管部门主动引导经营者调整经营范围,这都是解决问题的积极措施。无论如何,不应该一罚了之。
2、我们不能简单地站在一方的立场,而应该从多个角度,全面地分析和理解这个事件,从中反思和总结政府对商业的监管应该如何平衡。
我们应该既尊重市场的规律,又坚持法治的原则,既关注商家的困难,又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共同创造一个安全、优质、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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