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无责赔付纠纷,马律师代理保险公司成功调解,赔付金额较原告主张减少7454.4元
一、案件背景
2024年9月30日,刘某驾驶小型汽车与曹某驾驶的大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刘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曹某无责任。曹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刘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曹某赔偿医疗费1800元、护理费4164元、误工费12790.4元,合计18754.4元,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诉讼过程
马律师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其应诉。马律师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围绕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法定限额及原告各项损失的实际合理性进行答辩。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三、调解结果
1.保险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前在交强险无责赔付范围内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0000元;
2.保险公司于同日给付曹某垫付款1300元;
3.案件受理费25元,由刘某自愿负担。
本案中,马律师通过精准把握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法律规定,成功促成调解,将保险公司赔付总额控制在11300元,较原告主张的18754.4元减少7454.4元,有效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马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