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艳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4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黄某女
代理人: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
被告:孙某女
原告与张男系夫妻,张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后被原告发现,为了顺利回归家庭,张男答应支付被告分手费6万元,后被原告发现,要求返还6万元以及不正当关系存续期间张男赠与给被告的3万元,委托我作为代理人。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作为代理人都认为本案没有太大争议,但是一审判决结果不甚理想,一审认为6万元系为了结束不正当关系的支出,目的是回归家庭,因此法院认定为合理支出,不支持我方要求返还的诉求。对于不正当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3万元,一审认定3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张男有权利处分50%,因此,判决返还一半。原告上诉,二审全面改判,判决被告返还6万元分手费以及3万元赠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