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艳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28日 3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案情:昔日老同学合伙做服装生意,虽然签订了合作协议,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导致合伙生意账务不清,财政大权、市场自愿全都掌握在一方手中,另一方完全没有了话语权与知情权,更不用提经营权、决策权,无奈最终对簿公堂。
经过法庭审理,认定双方的合伙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也认定了掌握财务真实情况的被告应当将账册交付给原告,但是作为原告或者合伙人,依然没有太大的意义了,白白损失了6万元不说,还耗尽了一对夫妻一年多的心血。
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合伙或者合作一定将能预见到的风险考虑进合伙事务中,且不要仅凭着熟悉的关系,就作出了追悔莫及的决定。作为律师,虽然对于财务制度了解不深,但是,我却深知,合作关系中,掌握了财务,就等于掌握了主动权和决策权,甚至掌握了合伙中财产的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