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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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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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学合伙做生意对簿公堂

发布者:王艳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28日 3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案情:昔日老同学合伙做服装生意,虽然签订了合作协议,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导致合伙生意账务不清,财政大权、市场自愿全都掌握在一方手中,另一方完全没有了话语权与知情权,更不用提经营权、决策权,无奈最终对簿公堂。

经过法庭审理,认定双方的合伙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也认定了掌握财务真实情况的被告应当将账册交付给原告,但是作为原告或者合伙人,依然没有太大的意义了,白白损失了6万元不说,还耗尽了一对夫妻一年多的心血。

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合伙或者合作一定将能预见到的风险考虑进合伙事务中,且不要仅凭着熟悉的关系,就作出了追悔莫及的决定。作为律师,虽然对于财务制度了解不深,但是,我却深知,合作关系中,掌握了财务,就等于掌握了主动权和决策权,甚至掌握了合伙中财产的分配权。

王艳律师,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八年,济宁市公安局公益律师、济宁市职业学院特聘教师、石桥镇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6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