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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王艳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4日|分类:侵权 |40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系一个单位的职工,在单位分配住房时原告有申请住房资格,被告没有资格申请,后被告申请了一套面积较小的房屋,通过中间人的参与一直要求与原告互换房屋,但是原告至始至终没有答应被告的要求,但是被告通过第三人将原告的房屋钥匙骗到手中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占有居住达10多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搬离房屋,被告以各种方式拒绝,无奈原告提起诉讼。

    本案中被告以 借名买房提起反诉,明显与事实不相符。本案最终以我方胜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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