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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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拆迁安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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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吴某某其他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王珏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47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李某与吴某的丈夫计某原先有商业往来,由于计某拖欠工程款,被李某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计某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费用,当时李某并不知计某的婚姻情况。后李某得知吴某的存在,为了更好地实现债权,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举债,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通过此次诉讼,更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通过增加共同偿还主体,提升了受偿的可能性,也有效地降低了强制执行执行不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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