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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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拆迁安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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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范某与王某甲、王某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王珏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33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家庭中总有纷纷扰扰,子女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时常微妙而复杂,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通过何种方式来平衡多方利益一直是难点。有些父母考虑到身后处理财产的成本及可能伴随的纠纷,将房屋部分份额在身前便赠与子女,双方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然而本案中因种种原因,父母起诉要求返还房屋份额,但在无约定及法定事由发生的情况下,要求撤销赠与,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老年人是特殊的一个群体,在子女较多的情况下,常常要顾忌和权衡多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掌握着积蓄的财富需要分配,另一方面,又担心提早的安排会使得既得利益的子女对自己的照顾反而减少了。因此,类似于家庭协议的法律文件常常出现在个案中,单纯的家庭协议无法达到赠与的效果,赠与需要进一步将物品的所有权进行交接,特别是房屋等不动产,在未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销或变更赠与。但,一旦进行了产权变更,基于不动产公示公信力,没有特殊情况,且经法院审理认定,单方面撤销赠与是无法实现的。

  本律师认为,任何民事行为主体在为民事行为之前,都应当了解并考虑行为的法律后果,可以通过提前咨询专业人士来避免相关的风险。而在家庭关系中,更应当做到适度合理有节,有血缘关系的双方为了利益而对簿公堂是让人唏嘘和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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