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向阳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订立遗嘱需要儿女在场吗?看看律师怎么说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70人看过

近日一网友咨询:江老汉有两儿两女,2019年,他决定订立遗嘱时,除了自己的大女儿外,其他三个子女都在身边。为了保险,江老汉还叫老战友和老邻居来家里当场见证,在遗嘱上签上了名字和订立的日期。



遗嘱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江老汉将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小儿子,另一套房由其他三个孩子均分。


2020年7月,江老汉因病去世。家中小弟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大姐提出,因为父亲订立遗嘱的时候自己身在国外,所以对于遗嘱内容完全不知情,不愿配合小弟过户房产。这可难坏了家中小弟,随即来专业律师这里咨询。父亲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所有子女在场才有效吗?小弟能够顺利的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吗?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对于这位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律师表示,立遗嘱者可以对自己名下的工资,存款,车辆,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进行处置。

立遗嘱是单方行为,即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立遗嘱前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立遗嘱时也不需要继承人在场。所以只要遗嘱的内容合法有效,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继承人是否到齐、是否接受遗嘱与遗嘱本身是否有效无关。建议遗嘱人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处分时,委托律师对财产进行统计,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