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下文就分别介绍两种离婚方式各需要哪些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协议离婚的材料:
l、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第二、诉讼离婚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以上是对《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