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的总会有办法,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然后调解离婚,这比去民政部门离婚来得更快。
民法典明年元旦起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相应地也将全面“落地”。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大步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规定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制度”。
离婚是不是因为有了冷静期而变得难了?
民政部的这一通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它是基于民法典的规定,是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规定的应有之义。一旦民法典开始实施,协议离婚确实比之前难了。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变难的原因在于:一是在协议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冷静期”;二是在诉讼离婚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事实上已挽救了一批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