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2019年,王女士卖掉了自己跟老伴的老宅,想在离儿子家不远的地方购置了一套二手房。方便自己与儿子之间相互照顾。
据王女士说,由于自己不了解周边房子的价格,在与房主谈价格的时候,一直是中介代为出面。最终,房子以总房款460万元的价格成交。
去年12月20日,王女士全款交易办理完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为了能够尽快入住,王女士片刻不敢耽误的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最终在今年6月乔迁新居。
可让王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自己在新房内住了还不到半年的时间,竟然因为这套房子成为了被告。就在今年的下半年,房子的前前房主起诉王女士和前房主恶意串通。这让王女士顿时慌了神。自己在购房前根本就不认识前房主,购房的手续也是通过中介合理取得,何来恶意串通?前前房主与前房主之间的经济纠葛到底有何内情?无故成了被告的王女士既委屈又无助的找到了怀向阳律师,她还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吗?让我们看看怀向阳律师如何说。
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实践中,对于购房行为中是否存在恶意串通通常通过是否支付合理对价、是否符合正常的购房流程等因素进行判断,合理对价要考虑市场因素和卖家的紧迫性。
本案中,王女士与前房主不存在亲属关系,对周边房屋价格并不清楚,通过中介协商价格购房,购房目的是为了自住并且在交房后进行了装修,足以说明王女士是善意取得房产,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即便前房主与前前房主存在债务纠纷,购房时前房主是否主动说明存在抵押,房屋是否已经过户,过户前是否解押等都会影响到王女士能不能保住房产。如王女士已经通过中介支付对价,并办理了房产过户,因王女士对周边房产市场并不了解,即便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70%,也不宜认定存在恶意串通合同无效;是否属于恶意串通,应进一步进行举证。万一,该合同因成交价低于市场价70%而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合同无效的,因合同无效造成的实际损失,王女士可以起诉中介公司及卖家索赔。
现今,王女士应当积极应诉,了解相关证据并联系中介,必要时可申请中介出庭。律师也建议,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当慎重决定,购房前了解房屋抵押、查封等情况,购房后尽快办理房屋交接、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