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向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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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为养老,等待五年仍未开工,律师支招维护权益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6日|分类:公司法 |319人看过

?      案例回顾

       近几年,远离城市喧嚣、青山绿水环绕的养老房,受到越来越多中老年人的青睐。为了退休之后,能够生活得更加   幸福惬意,不少人都想提前为自己置办一套,吴女士便是其中的一员。

       201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吴女士了解到北京周边有一个新楼盘正在销售,该小区不仅宣传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房价也比周边同类小区要优惠。这让一直物色养老房的吴女士心动不已。她第一时间来到小区销售现场,在看过沙盘,听了销售人员的介绍后,便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以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两居室。

       在吴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为2019年8月。可直到今年,吴女士所购买房屋的小区都还没有开工,更别提交房了。

       据吴女士称,当初购房时,她特意到住建委查看了开发商的“五证”,确认开发商是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才决定出资购房。面对这套原本充满期待,如今异常闹心的房产,吴女士选择向律师寻求帮助,那么这条维权之路,她该怎么走下去呢?让我们看看怀向阳律师怎么说。


       律师说法

       如何维权应当结合现今情况来看,2016年签订购房合同的房产至今没有开工,推测工程已经烂尾。吴女士应当尽快了解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是否破产,当地政府是否有其他备选方案,当地对于预售房是否设有专款账户等问题。

       从合同部分来看,签订合同后房子未动工,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已经符合解除条件,可以去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利率一般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等。在提起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可以一并解除贷款合同,免除后续还贷的风险。但起诉后并不一定就能拿到自己已经缴纳的购房款,如当地对于预售房房款的监管较为严格,设有预售房房款专款监管账户,开发公司又在运营当中,及时提起诉讼不失为一个好的维权方案。

       一旦开发公司开始破产清算,即便吴女士的想法是要解除合同,其购房款能否得到返还也不确定,那么如何维护吴女士最大的利益,维权方案的选择就非常重要了。

       一方面,需要看公司运营状况,另一方面,还要参考当地政府的态度。如果当地政府已经找到开发商接盘,并开始动工,在开发商资质良好的情况下,与新开发商补签合同顺利实现自己的购房目的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这种情况下,依旧可以依照原合同要求原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现在来看,情况尚不明确,盲目选择维权方案并不稳妥,建议吴女士进一步了解情况。

       购买房产,现房为最优选择,购买期房,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时代的一粒灰,落在每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现今有恒大地产这样规模的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更不论其他资金流还不如恒大稳定的开发商,大量的烂尾楼陆续出现,波及到的家庭千千万万。公司因其商业性质,可以申请破产;但对于购房者来讲,倾尽一家人的存款换来了烂尾楼,不能不说一句可怜!各地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预售购房款的监管,设立专款账户专款专用,相信随着监管的加强,类似吴女士的购房者维权会轻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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