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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合伙纠纷我方证据不足,对方不认账,经过代理争取到了合伙分红。

发布者:郭志强|时间:2023年06月26日|22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合伙纠纷我方证据不足,对方不认账,原告委托郭志强律师起诉至法院。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和律师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支付原告质保金 35000 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088 元,由原告负担 544 元,被告负担 544 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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