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 需提交什么材料 三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四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五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六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七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怎么定 (一)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举例: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50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40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5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20万元 六级伤残 16万元 七级伤残 12万元 八级伤残 8万元 九级伤残 5万元 十级伤残 3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9.5万元 六级伤残 8.5万元 七级伤残 4.5万元 八级伤残 3.5万元 九级伤残 2.5万元 十级伤残 1.5万元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过错)除外: 不足5年,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不足4年,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不足3年,按照全额的40%支付; 不足2年,按照全额的20%支付; 不足1年,按照全额的10%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 停工留薪期工资 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2018)七、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支付。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性质上属于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而加班费是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获得的收入,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范畴,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也不可能发生加班的事实,故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围。 (五) 停工留薪期护理 (六) 评残后的护理费 (七)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八) 医疗费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十六、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 深圳《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三、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以实际支出的工伤医疗费高于社保部门偿付的医疗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的,不予支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工伤康复费 (十) 辅助器具费 (十一) 工伤复发待遇 (十二)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说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 故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7412元×20=94824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948240元,相比上年度的876680元,增加了7156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公式: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6; 公式: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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